新林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
日期:2017-01-31  发布人:信息中心  浏览量:23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新林区司法局开展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现就年度工作报告如下:

  一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

  区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,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,严格按照“谁公开、谁审查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

 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司法局、理解和支持司法局工作,并有利于公众对司法局的监督,区司法局主要通过两个形式公开政府信息。

  一是以“大兴安岭司法局内网”为平台,设立新林区司法局网页,及时公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。

  二是报送区政府,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重要司法行政信息。

  2016年区司法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、投诉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。

  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
  (一)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

  2016年区司法局在学习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过程中,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司法局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,但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。一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;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,形式还不够丰富,公开的内容符合群众的需求有待提高。

  (二)今后改进措施

  对2016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,今后重点加强以下两项工作。一是增强时效,我们将积极整合和优化司法行政信息资源,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,提高全体司法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责任感,提高司法信息质量;二是加强领导,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,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,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,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、更多的政府司法信息。